服务协议

中华龙
2018-03-13
来源:同城叉车帮小程序


同城叉车帮 用户服务协议


重要提示:

在您勾选同意、登录、使用【同城叉车帮】微信小程序(以下简称 “本平台”)各项功能前,请审慎完整阅读本协议全部条款。您完成账号登录、提交作业订单、申请入驻、承接订单等任意使用行为,即视为您已充分理解并无条件接受本协议全部约定。若您不同意本协议条款,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。
本协议适用于平台全部用户,包含提交叉车作业订单的需求方(货主)以及入驻承接订单的叉车服务提供方(叉车师傅)。


第一条 定义与平台定位


1.1 平台运营方:同城叉车帮,为本微信小程序运营主体。
1.2 需求方(货主):在本平台提交叉车装卸、货物搬运作业订单,寻求叉车作业服务的用户。
1.3 服务方(叉车师傅):完成平台资质核验,在平台承接叉车作业订单、提供现场叉车作业服务的自然人。
1.4 平台服务性质:本平台仅提供叉车作业订单展示、供需双方线上沟通、订单信息撮合居间信息服务。
平台不直接提供叉车作业劳务,不与需求方、叉车师傅建立劳动关系、劳务关系、雇佣关系。需求方与叉车师傅线下形成的叉车服务法律关系,由交易双方独立享有权利、履行义务、承担风险。


⚠️特别说明:本平台无自由发帖、设备供求信息发布功能,平台仅支持订单下单与订单接单业务。


第二条 用户账号及入驻资质要求


2.1 用户可通过微信快捷登录、手机号授权登录方式注册账号,用户保证向平台提交的手机号码、身份资料、资质文件等全部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合法、有效。
2.2 叉车师傅申请入驻承接订单,须持有有效期内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(N1 叉车)》,所使用叉车手续合法、年检有效、具备相应保险。证件过期、无证人员不得在平台承接任何订单。
2.3 用户账号仅限本人使用,严禁出租、出借、转让、售卖账号,因账号保管不善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,由账号持有人自行承担。

2.4 平台有权对用户提交资料进行核验,一经查实存在伪造证件、填报虚假信息情形,平台可采取限制接单、暂停账号功能、永久封禁账号等处置措施。


第三条 需求方(货主)权利与义务


3.1 需求方有权按照平台流程提交叉车作业订单,查看叉车师傅接单信息,并与叉车师傅协商作业价格、作业时长、结算方式等全部交易条件。
3.2 需求方提交订单时,应当如实填写货物重量、货物品类、作业场地环境等关键信息,不得隐瞒危险货物、超载作业、违规吊装等重大风险信息。
3.3 需求方不得强迫叉车师傅实施违反安全生产规范、法律法规的危险作业。

3.4 需求方应当按照与叉车师傅协商一致的约定及时结清服务费用;因虚假下单、恶意下单、隐瞒作业条件造成的全部损失,由需求方自行承担。


第四条 服务方(叉车师傅)权利与义务


4.1 叉车师傅有权自主浏览平台有效作业订单,自愿选择接单或拒绝订单,平台不得强制指派订单。
4.2 接单前叉车师傅应当仔细核查订单作业条件,有权拒绝超载、违规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作业需求。
4.3 确认承接订单后,应当依约按时抵达作业场地;确无法履约的,应当提前主动通知需求方。多次无故爽约、恶意接单扰乱平台秩序,平台有权限制或关闭接单权限。
4.4 作业期间严格遵守叉车安全操作规范,妥善保护现场货物。因自身违规操作、操作不当引发货物损毁、人身损害、财产损失的,由叉车师傅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4.5 叉车运营产生燃油、维修、车辆保险、人工等全部成本,均由叉车师傅自行承担。


第五条 平台运营规则


5.1 用户提交订单、查看订单基础功能永久免费。平台可上线订单刷新、订单置顶增值推广服务,相关收费标准将在平台内进行公示,收费标准不高于同城同类服务平台,增值服务由用户自愿选购。
5.2 平台不参与交易议价,不代收、托管任何作业服务费,不对任意一方履约行为提供担保。

5.3 供需双方发生费用、货损、误工等各类纠纷,优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。平台仅可根据双方申请,协助提供平台留存的订单、聊天记录作为协商凭证,平台不具备纠纷强制裁决、强制赔付的义务与权力。


第六条 禁止行为与平台处置措施


用户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,平台有权视情节轻重采取限制下单、关闭接单权限、临时冻结账号、永久封禁账号等措施:
(1)提交虚假订单、恶意下单、恶意抢单,多次无故爽约;
(2)使用伪造、变造、过期证件入驻平台;
(3)在平台内辱骂、骚扰、欺诈其他用户;
(4)诱导交易相对方脱离本平台进行私下交易;

(5)利用平台洽谈、实施各类违法违规装卸作业。


第七条 免责条款


7.1 平台仅提供线上订单信息撮合服务,无法实时监督线下叉车作业全过程。对于需求方与叉车师傅线下交易产生的服务质量争议、货物损坏、人身伤害、资金纠纷等一切风险与损失,平台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7.2 供需双方绕过平台线上渠道私自线下交易的,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、损失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。

7.3 因微信系统维护、网络故障、地震、暴雨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平台暂时无法正常访问、信息延迟,平台无需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。


第八条 知识产权


“同城叉车帮” 文字、LOGO、小程序界面设计等知识产权归平台运营方所有。未经运营方书面许可,任何主体不得复制、转载、私自商用。


第九条 协议修订


平台可根据法律法规调整、业务运营需要修订本协议内容,修订后的协议将在小程序内公示。用户继续使用平台各项服务,即视为接受更新后的协议条款。


第十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


10.1 用户勾选同意本协议并登录平台,本协议立即生效;用户申请注销账号成功后,协议终止。

10.2 用户账号被平台永久封禁的,本协议自封禁之日终止。


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


因履行本协议、使用本平台产生一切争议,各方优先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,提交平台运营主体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

第十二条 其他


本协议其中任意条款被有权机关认定无效,不影响协议其余条款法律效力。



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同城叉车帮平台所有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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